品牌是一種名稱、術語、標記、符號或設計,或它們的組合,用以識別一個或若干個營銷者的產品,并使之與競爭者的產品區別開來。
品牌設計是品牌運用的基礎。而
品牌設計應該遵從一定的原則,才能具有高度感染力和沖擊力,成為商品乃至企業的象征,使消費者產生深刻而美好的印象。
品牌設計是蘊含美感、富有感召力的品牌的命名和設計,是構成企業形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是企業獲得理想效果的前提,對企業的經營效果有直接關系。
品牌設計得好,就容易在消費者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,產品就容易打開銷路;反之,
品牌設計得不好,會使消費者產生反感,降低購買欲望。 推薦閱讀:VI設計原則,設計師你造嗎?
正確地認識品牌及其作用,合理地設計和利用品牌,是企業產品競爭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,企業必須重視
品牌設計,為了能夠更好的達到客戶的需求,打造出讓客戶滿意的需求,這就需要公司的設計師們在品牌設計過程中,注意以下幾項原則。
簡單醒目、便于記憶
心理學家通過一項調查發現,人們接受到外界信息中的83%通過眼睛,11%借助聽覺,3.5%依賴觸摸,其余的源于味覺和嗅覺。因此,為了便于消費者認知和記憶,
品牌設計的首要原則就是簡單醒目,便于記憶,使品牌能在一瞬間吸引消費者的注意。
個性鮮明、富于特色
品牌是用于表達商品獨特性質,并與競爭者產品相互區別的主要標志。為使消費者能從紛繁多樣的同類商品中迅速找到自己偏愛的品牌,商標設計應注意強調個性、突出特色,顯示獨特的風格和形象,使之明顯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。
新穎別致、暗示屬性
品牌設計應力求構思新穎,造型美觀,既要有鮮明的特點,與競爭品牌有明顯的區別,又要切實反映出企業或產品的特征,暗示產品的優良屬性。
容易發音、利于通用
心理學研究表明:人們的注意力很難同時容納五個以上的要素。根據這一原理,品牌名稱的設計要力求簡短,容易發音。
符合法律、尊重習俗
各國的商標法都明文規定了不允許注冊為商標的事物,如國徽、國旗和國際組織的徽章、旗幟、縮寫等,因此,在
設計品牌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。此外,不同國家、民族、宗教、地域的消費者有著不同的心理習慣,反映在品牌上有眾多的禁忌。同時設計時采用何種文字、語言也要格外注意,不然會造成誤解,影響銷售。
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協調互映
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協調互映,容易加深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對品牌的認知和記憶?!叭赋病?Nestle)是廣大消費者十分熟悉的品牌名稱,它是瑞士學者Henri Nestle發明的育兒用乳制品品牌,此品牌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,由于的英文含義有“舒適而溫暖地安頓下來”,“偎依”等意思,與英文Nest(雀巢)是同詞根。所以,在中文中一并譯作“雀巢”,值得提及的是,“雀巢”品牌標志是鳥巢圖案,這極易誘引人們聯想到待哺的嬰兒、慈祥的母親和健康營養的雀巢產品,如此,“雀巢”名稱與“雀巢”圖案的緊密結合,互相映襯與協調,使人們視名稱即知圖形,視圖形即知名稱,有較強的感召力。 推薦閱讀:知名品牌!為什么一直打廣告?
總之,
品牌設計不是空中建樓閣,而是要立足于企業的現實條件,按照品牌定位的目標、品牌形象的傳播要求來進行。只有為公眾所接受和認可,設計才是成功的。